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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在台北遇见蔡智恒、藤井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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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没有遇见他们俩。纯粹一种比喻。因为我又在台北遇上了这两个我很喜欢的作家出版了他们2010年的新作。两年前到台北,我在同一家诚品,发现了这两个作家2008年的新作。当时很开心,书都没翻就直接放进购物篮。两年后又再踏足宝岛,又在同一间书店发现他们俩的最新作品。又再一次书都没翻就决定买下。这种举动,发自于对这两个作家的信任。我信任所以我不犹豫。 我喜欢所以我崇拜。 我喜欢看书喜欢文字,这是大部分人都知道的。不曾幻想自己有一天当上作家,但是因为极度崇拜“有气质”这件事,所以有时候会希望自己是个“能写”的人。当然,曾经当掉了高级文凭考试的中文科的我其实文字能力一点都不强,还好是外形因为不漂亮,所以别人要称赞时都会说我有气质,呵呵。以前还有人问我是不是校长的女儿,害我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后来在报馆工作,同事说我爸长得像教授,言下之意,我像教授的女儿。哈哈。 好,离题了。 喜欢蔡智恒,一开始时喜欢他说故事时独有的幽默。我喜欢这种既幽默又不粗俗的表达方式。后来,偶然逛到他的部落格,喜欢他,就不只是喜欢作品那么简单了。我没有看过一个公众人物像他一样给每一个留言一个一个的回的。而回答的过程尽可能幽默,当然,他绝对也只不过是做回他自己而已。哪一个网络作家还会理会说自己的新作品一定要在网路上贴完?哪一个作家成名了才告诉你他以前和网迷说好了所以打死也要把承诺守好?我就是喜欢这种渺小得微不足道却实实在在的“appreciate”! 我喜欢蔡智恒,可是我也绝对不会遇上他。因为我绝对不会去他的签书会,只会实实在在的买一本他的书,渺小的欣赏他的作品就好。 至于藤井树。曾经因为他的第一本书,我的前男友一直认定我是个不婚主义者。哈哈,最后对方饮很和我了结了之后看了这本书,才知道藤井树的厉害。在还没阅读上次在台北买的那一本《六弄咖啡馆》之前,开始觉得我已经过了适合阅读藤井树的年龄。后来一个晚上把《六弄》看完,心里的悸动再次提...